設施管理

設施管理

  • 事項
  • 處理時間
  • 食水、沖廁水、電力及冷氣供應系統發生故障
  • 十五分鐘內派員到場處理
  • 一般照明
  • 二十四小時內完成
  • 需特別工具更換之照明設施
  • 收到報告後兩個工作天內更換
  • 檢查沖廁水、食水泵
  • 每月一次
  • 檢查總掣房
  • 每月一次
  • 檢查後備發電機
  • 每月一次
  • 檢查消防設施
  • 每三個月一次
  • 清洗沖廁水缸
  • 每半年一次
  • 清洗食水缸
  • 每三個月一次